人民交通網訊(記者 常玉坤 通訊員 劉曉明 孫園園)俗話說“鴉有反哺之孝,羊知跪乳之恩”,贍養老人不僅是道德規范的要求,還是法律規定公民應當履行的義務。但是,趙大媽的兒子吳某卻無視道德與法律,拒絕贍養自己的母親。
2016年,趙大媽腦供血不足住院治療,生活困難,膝下一子一女卻對其不管不問。2018年趙大媽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查明后判決,趙大媽兒子吳某自2019年3月1日起每月20日之前支付贍養費500元、女兒吳某麗支付給趙大媽贍養費1000元。判決生效后,二人遲遲不肯履行自己的義務。萬般無奈下趙大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吳某支付至今以來4個月的贍養費2000元,吳某麗支付4個月的贍養費4000元,共6000元。
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聯系趙大媽的子女,希望他們能夠念及親情主動履行自己贍養義務,其女兒吳某麗支付了贍養費4000元,兒子吳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諉責任。經執行法官調查了解,兒子與母親感情不睦。執行法官決定讓母子二人見面商量,當見到面后雙方情緒非常激動,各說各理,執行法官從法講到情、再從情講到法。吳某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當天將2000元贍養費送到了法院,至此,該案得到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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