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通知,撤銷轄區內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服務區、省界和國省干線公路上設置的查控站點,打通交通運輸“大動脈”,暢通“微循環”。
全力保障交通網絡暢通無阻
通知要求,立即撤銷轄區內所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服務區、省界和國省干線公路上設置的查控站點,恢復封閉的高速公路出入口和阻斷的國省干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縣鄉村公路。
中風險和高風險地區要根據疫情形勢和屬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優化細化交通管控措施,嚴防疫情蔓延擴散,有序恢復交通秩序。確需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或者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收費站和國省干線公路上設置檢疫站點的,由各設區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省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交通防控組審核后,統一報省政府審批,并通過增派人員、增設通道、改進程序等措施著力提高檢疫效率,最大限度減少交通擁堵。
全力保障貨物運輸暢通高效
各地要積極采取措施,保障貨運車輛運輸暢通,保障企業復產的正常進行。一律不得以無通行證件等理由,限行或勸返貨運車輛。對短期進入疫情重點地區運送物資的駕駛人、裝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員,在體溫檢測符合規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無需采取隔離14天的措施。
對持有“疫情防控運輸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的防疫物資、關鍵原輔料、重要生產生活物資運輸車輛,嚴格落實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確保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通行。有條件的地方要開通高速公路收費站專用通道、城市道路專用線路,保障車輛無障礙通行。
各地要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暢通農業生產資料物流通道,確保運輸車輛優先便捷通行,確保“米袋子”、“菜籃子”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正常流通、及時進場入村。
要充分發揮江蘇省公鐵水空郵等各種運輸方式組合優勢,積極推進各種運輸方式高效銜接,提高運輸效率,降低運輸成本。各地不得以疫情防控名義,禁止貨運船舶靠港作業。要協調做好湖北等重點疫區船舶的船員測溫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接收和處理工作,確保水路貨運平穩有序。
全力保障旅客運輸有序恢復
各地要積極加強與工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的溝通對接,科學制定人員復工返崗運輸計劃。要優先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交通運輸、重點工程、重大項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領域返崗人員的運輸需求。要積極協調航空公司、鐵路公司、道路客運企業等運輸公司,鼓勵復工企業采用點到點包機包車包列等方式運輸返崗職工。各地要積極向地方人民政府報告,爭取通過購買服務或者補貼等方式,降低農民工等群體出行成本,積極出臺相關優惠政策,引導有條件的復工企業主動承擔農民工返崗費用。
低風險地區要全面恢復客運秩序,民航、鐵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等服務正常運行,全面恢復市際縣際公路、水路客運和貨運,全面保障人員出行。中風險地區要有序恢復客運秩序,民航、鐵路、城市公共交通、巡游出租車、網約車等服務正常運行,盡快有序恢復省內市際縣際公路、水路客運,確保人員正常出行。高風險地區要根據疫情防控形勢,在確保有效防控的前提下,逐步恢復正常客運秩序。
在先期開展的十三家骨干“互聯網+道路客運”試點范圍基礎上,支持全省所有符合資質、安全達標、誠信經營的道路客運企業進一步依托“巴士管家”線上服務平臺,在企業自有線路上加快開展定制客運服務。鼓勵運輸企業以旅客需求為導向,不斷創新運輸組織方式,開展出行方案設計、車輛預約、“門到門”等各種定制客運服務,滿足群眾個性化品質化出行需求。
強化疫情交通防控
各地應結合客流情況,督促相關運輸企業根據相關要求,強化對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地鐵等場所和城市公共汽電車、道路客運車輛、城市軌道交通、巡游車、網約車等交通工具實施規范的消毒通風、衛生清潔等防疫措施,及時更換座椅套。對車站、碼頭等人員密集場所,要按要求設立留觀室或臨時隔離場所。
長途客運班車、省際市際客運包車(市內通勤包車除外)和水路客運班輪的旅客實載率不得超過50%。客車、船舶等封閉交通工具應在車廂(客艙)后部預留必要區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觀使用。各地、各單位要指導運輸企業嚴格控制交通運輸工具客座率,在售票、值機等環節,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設置途中留觀區域創造條件。
對乘坐客運班車、包車、船舶等出行的旅客,相關運輸企業應通過個人健康主動申報、購票環節申報、掃描二維碼網上申報等方式,采集旅客身份證件類型及號碼、聯系電話等信息。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旅客,推行公交、地鐵車廂和出租車掃碼、刷卡登記制度,采集旅客身份證、聯系電話等信息,實現人員可追蹤可追溯。
嚴格實施司乘人員佩戴口罩上崗、旅客佩戴口罩乘坐和體溫檢測制度,對于未佩戴口罩的旅客,一律拒絕乘車;一旦發現發熱旅客,要按轄區規定及時采取措施。對班線、包車運輸的,要統一做好旅客出行前、出行中、到達后體溫檢測工作。對體溫異常旅客,要按規定及時采取隔離等措施,并以最快方式將旅客送至留驗站。
強化行業安全管理
督促交通運輸企業加強復工復產安全管理,對“兩客一危”車輛、客貨船舶等交通工具、管道閥門等機械設備、應急報警等保護設施、動態監控等監督平臺,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安全方可復工。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嚴格按規范施工,強化工程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確保進度質量安全受控。
加大“兩客一危”車輛的檢查力度,道路交通執法部門要迅速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開展執法監督檢查工作,重點對7座以上的客運車輛載客情況進行檢查,全面查驗營運手續是否齊全、合法、有效。嚴肅查處“黑車”、“黑線”,嚴厲打擊非法營運,維護客運市場秩序。要加強對省級、市級動態監管平臺的應用,對監測到的未經允許跨省、跨地區非法營運、擅自改變營運線路、惡意遮擋、破壞動態監管終端設備的車輛實施精準執法、重點查處,并記分并納入信用管理。
嚴格執行超限超載車輛高速公路勸返措施,協調道路經營管理單位增派現場管理人員,在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區域對所有駛入貨車進行入口稱重檢測,對違法超限超載車輛進行勸返,對不聽勸阻的入口超載車輛或者擾亂交通秩序的,要及時聯合公安交警進行查處。要嚴格落實港口、貨源地治超責任,杜絕車輛進出港口超載現象。要嚴格落實汽車渡口企業治超責任,嚴禁超載車輛乘渡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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