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海南省政府正式發布《海南省旅游業疫后重振計劃——振興旅游業三十條行動措施(2020—2021年)》,提出將從延長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經營權、推進環島旅游公路驛站建設、減免小客車過海費等方面幫助旅游企業恢復發展。
該重振計劃明確,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海南省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經營權期限延長12個月,現有旅游客運經營車輛經檢測合格后延長使用期12個月。鼓勵省外游客自駕游海南,重大節假日期間試行減免小客車過海費政策,對非瓊籍非營運7座及以下小客車實行過海費用減免。
海南將以三亞為試點,推進游艇旅游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實現游艇旅游服務產業“一站式管理”;積極推動郵輪從海南入境15天免簽政策落地,進一步簡化游艇入境手續;優化完善航線補貼辦法,鼓勵、支持企業積極復飛國際航線。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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