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首都之窗”頁面截圖。
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28日訊 記者今日從“首都之窗”網站獲悉,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下稱《草案》)自今日起公開征求意見。《草案》提出,北京市對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必須經登記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駛,未納入目錄的不得在京生產、銷售和登記上牌。
《草案》指出,企業不得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標準的非機動車,銷售時要在店堂公示產品目錄,承諾其銷售產品為目錄內產品,消費者在本市購買未進入目錄車輛的,可以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行定點銷售,僅限于依法登記的殘疾人本人使用,且每人只能登記一輛。
《草案》明確了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號牌安裝的規定,要求上路行駛隨車攜帶行駛證,并指出,對已經購買上路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將設置過渡期,過渡期之后將禁止上路。此外,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器械、設備不得上道路行駛,倡導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駕駛人上路行駛佩戴頭盔等。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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