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夏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我隊持續開展酒駕醉駕整治行動,有效打擊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維護轄區道路交通安全。5月19日,在城區集中開展酒后駕車統一夜查行動。此次夜查行動中,大隊黨支部副書記魏云林同志和安全辦主任劉虎珍同志深入一線指導參與夜查行動,動員全體參戰民輔警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克服厭戰怠戰情緒,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在行動上認真落實,高效穩步推進酒駕醉駕專項整治工作。執勤執法全程開啟執法記錄儀,確保發現一起,依法處理一起,做到“零容忍”。
5月20日凌晨1時20分許,我隊組織警力持續在城區范圍內開展夜查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民警在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車號牌為晉A*****的黑色小型轎車明顯減速,民警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查看,要求駕駛人下車配合接受檢查,當駕駛人下車時走路搖搖晃晃,還有一股濃重的酒味。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為4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查,違法行為人王某(男,年齡26,嵐縣王獅鄉人)曾于2022年3月28日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梁家莊中隊處罰,駕駛證狀態為暫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王某飲酒后駕車被處罰,卻不思悔改,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銷駕駛證,罰款2000元的處罰。
嵐縣公安交警提醒: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不論何時何地,不管間隔多長時間,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均屬于“二次酒駕”。希望大家牢記“司機一杯酒,親人兩行淚”,為了自己和家人,酒后務必要放下車鑰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新媒體責編:郭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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