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梁市群眾信件內容:
離石區交警執法過程不合法,沒有做到依法行政。開具的罰單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駛離……但是在執法過程中不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只要看見路邊違規停車不管車里有沒有人,也不進行勸離,直接張貼罰單。
市政部門建議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行政復議,但是行政復議程序繁瑣,給群眾帶來了很大的麻煩。原則上程序不合法的執法行為也應該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但是交警仗著老百姓怕麻煩的不會去行政復議,就亂開罰單,嚴重侵害了車主的合法權益。打造文明城市應該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做起,而文明執法這是第一要義。希望能夠重視,老百姓掙錢也不容易。
呂梁市交警支隊回復內容:
呂梁市交警支隊
回復內容:
網民朋友,您好!接到您的來信后,市交警支隊高度重視,您反映的問題相當好,也相當及時,正值創建文明城市之際,交警也是創建文明城市的主力軍,一直奮戰在第一線,但是有些地方確實做得不夠好,針對您的意見,市交警支隊將加強一線執勤執法的民輔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加強素質教育管理,增強業務水平提升,改進工作方法,加大督查力度,力爭做到市民滿意。
感謝您的來信對交警大隊的工作提出意見,警醒我們在工作中要更加規范,工作姿態更熱情服務市民。
來源:呂梁市人民政府
(新媒體責編:郭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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