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價改攻堅戰”點贊
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
《中國經濟周刊》特約評論員 葛豐
國家發改委近日發布數據顯示,自2014年11月下旬以來,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先后印發8個文件,放開24項商品和服務價格,下放1項定價權限。經過這輪價改,目前我國農產品領域已沒有政府定價項目,全部放開由市場形成價格。
價改攻堅抓住了改革的“牛鼻子”�;仡櫄v史可知,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最關鍵的節點,即在于闖過價格改革這一關,其中尤其是在改革全面步入快車道的1992年,當年放開的生產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達到648種(原管制價格737種),農產品收購價格50種(原管制價格60種),輕工產品除了食鹽和部分藥品等個別品種,價格全部放開。我國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曾就此一針見血地評價道:“價格闖關這一關繞不過,回避不了,早改早主動�!�
得益于改革者的超凡智慧與勇氣,目前我國在絕大多數商品和服務領域已經實現市場化定價,價改剩下的攻堅任務,主要集中在最為敏感與核心的基本生產要素領域。處在新的發展節點,這輪攻堅同樣“繞不過,回避不了,早改早主動”。
價格是市場機制中最為核心有效的變量。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必備的前提就是把凡是能由市場形成的價格都交給市場。
由政府不當干預而引起的價格扭曲既有損效率,又有損公平。其中,就前者而言,當代中國適應“新常態”的最有效路徑之一,就是依據比較優勢不斷進行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但現在的問題則是,如果不能建立起反映核心要素稀缺程度,以及與成本相適應的價格形成機制,企業與產業扶持部門就很容易在集體錯誤預期支配下,陷入到產業同構、產能過剩、產品/技術不適用等背離比較優勢的陷阱中去。
當然,相比于效率損失,價格扭曲對公平的損害相對更不易被深入認識。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政府一些不必要的價格管制或干預,其初衷本就在于維護社會公平與穩定,譬如土地價格管制,此前長期占主導性的觀點認為,由于從農地到建設用地的交易過程,要先后經過城、鄉兩個發育程度完全不同的市場來完成,而農民在這個過程中處于總體不利的地位,因此,過度的市場化將會增加農民致貧的可能性,進而進一步擴大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這類觀點固然不能說全無道理,不過實踐表明,恰恰是土地市場化的“低水平陷阱”,阻礙了農民足額分享土地增值產生的收益,并且還由此滋生出包括腐敗高發等社會問題。
總之,無論從哪個維度來看,新一波價改攻堅雖然越往前深入越艱難,越往前深入就越發牽扯到經濟體制中方方面面深層次矛盾,但是反過來看,也正因為其牽一發而動全身、一招棋活滿盤皆活等特點,一旦闖過去,就能再一次催生源源不斷的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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