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20時許,@隨州交警三隊 民警對一輛鄂S87***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發現駕駛人劉某先涉嫌酒后駕車。經檢測,酒精含量為42mg/100ml,通過進一步核查民警發現劉某先在2018年9月13日,因酒后駕車被處罰過,此次是二次酒駕被查!現對劉某先進行傳喚接受進一步調查。#交警來提醒#[話筒]二次酒駕等待的將是更嚴厲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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