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聯合下發《關于2020年“五一”期間全省高速公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管理的通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自2020年5月1日0時至6日6時,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上述時間段,全省高速公路沿線各收費站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駛入;已在高速公路行駛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當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配送燃油(氣)的車輛,應當持服務區、加油(氣)站及所屬運營管理單位加蓋印章的證明材料,經收費站查驗后,在每日8時至20時經由服務區與收費站之間最近路線配送。
運輸危險貨物應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自覺服從指揮疏導,依法守規安全行駛。
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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