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以電動自行車整治為切入口,植入“智慧+”平安中樞,聯合基層治理數據源系統和保險公司、市場監管等多部門,構建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動車”)“前端抓取、預警處理、綜合治理”閉環管理體系,全方位提升電動車駕駛人守法意識。目前,全區電動車交通事故數較2019年同期下降26.3%。
變“被動管理”為“超前智控”
今年年初,溫州市公安局洞頭區分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執勤中發現,一些電動車駕駛人常常抱著僥幸心理在夜間違法行駛。為此,他們采用“線上+線下”雙監管模式,打造“電動自行車追蹤查”系統,通過“高性能AI硬件平臺+深度學習算法”的方式智能識別采集分析車型,實現對占用機動車道、逆向行駛、不戴頭盔、違法帶人等違法行為的精準抓拍。截至目前,全區共閉環架設抓拍點位17處,查處非現場電動車違法行為18643起,有效破解凌晨等時段管理難題。
為破解“識車不識人”的問題,洞頭區警方對車輛信息進行了全面采集。將已確認的34655輛電動車信息導入“電動自行車追蹤查”系統進行“人車關聯”,確保精準推送、快速處罰。洞頭交警大隊副大隊長翁定福說:“我們還對電動車植入了報廢預警模塊,可以提前一個月生成報廢預警信息,以短信通知關聯車主及時做好車輛報廢工作。”
變“剛性執法”為“柔性智治”
“線上學習雖然要花點時間,但是學完之后確實提升了我的守法意識。”處理電動車違法的李女士深有感觸地說。
為嚴格落實電動車違法行為安全教育學習制度,洞頭警方著力研發“電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在線學習考試系統”,采取現場學習、上門培訓、集中教育等方式,引導駕駛人學習電動車管理條例及在線考試。截至目前,全區已有6931人次接受在線學習,實現城區電動車駕駛人守法率達95%以上。
洞頭區警方還探索推出電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制定《電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辦法》。翁定福說:“我們將13種電動車違法情形列為扣分事項,并建立個人誠信檔案,對多次違法、頻繁違法的已處理駕駛人與未處理記分車主,納入洞頭‘百島信’信用體系。”同時,交管部門協同保險公司共同掛牌設立電動車上牌便民服務站2處,建立登記上牌、辦理保險“一站式”服務模式。針對全區3000輛電動車保險即將到期的現狀,整合公安交警“人車關聯”應用系統與保險公司“保險數據系統”,對脫保電動車進行精準預警推送。截至目前,全區共引導6432名群眾自愿辦理電動車保險。
變“單兵作戰”為“綜合智管”
“電動車的整治光靠執法部門單打獨斗是不夠的,我們還要依靠社會力量。”洞頭交警大隊三中隊中隊長金鷹說。今年1月,洞頭警方依托快遞外賣自律協會,與外賣企業建立警企協作機制,打通公安“交通違法管理平臺”與“行業協會查詢系統”數據壁壘,推送多次違法或頻繁違法的人員信息至行業從業人員檔案庫,由行業協會負責從業人員入職審核,對頻繁違法人員提高從業條件,對多次違法未處理的從業人員實行禁止派單或從業。
“電動車的治理源頭是銷售門店,門店嚴格落實購車車主實名與上牌備案尤為重要。”洞頭交警大隊一中隊副中隊長蔡運希說。洞頭警方聯合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加大對超標電動車執法巡查力度,有效杜絕“安全系數不達標、實名管理不到位”的情況發生。同時借助“海霞媽媽”等志愿者隊伍和6個鎮街、12支群防群治隊伍共2000余人,充實全區132個基層網格力量。此外,交管部門第一時間將違法駕駛人信息通過“四個平臺”推送到區平安辦,再逐級流轉至屬地村社,安排網格員開展上門安全教育,實現網格化與信息化的有效融合。
(新媒體責編:qiaoyi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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