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近日發布通報,向社會公布了江蘇省、貴州省嚴肅問責處理部分市縣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的情況。
2015—2016年,江蘇省常州市金壇區,南通市通州區、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淮安市淮陰區、洪澤縣,鹽城市響水縣、阜寧縣、建湖縣,揚州市江都經濟技術開發區、高郵市,鎮江市鎮江新區、揚中市、句容市,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區,宿遷市泗陽縣等8個設區市的15個縣(市、區)共32個項目,涉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通過信托或資產管理計劃等方式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
江蘇省政府根據經核實的違法違規舉債擔保事實、整改結果、造成影響、相關人員責任等情況,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共計57人給予了不同程度的處分。其中:給予時任泗陽縣副縣長、城南新城黨工委書記李某,時任洪澤縣副縣長王某,時任通州區財政局局長張某,時任淮陰區財政局局長萬某,時任國宇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泗陽縣財政局信息中心副主任駱某5人行政開除處分;給予時任淮安園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某、洪澤縣城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某2人行政撤職處分;分別給予50人行政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誡勉談話、提醒談話等處分。截至目前,上述違法違規舉債擔保問題已經全部糾正。
在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鎮遠縣和凱里市、銅仁市碧江區、遵義市匯川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興義市等因違法違規舉債擔保等問題被點名,14人依法依規受到相應處理。
“對地方債違規違法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縱容。”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督促地方強化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加快存量政府債務置換步伐,堅持“堵后門、開前門”。同時,督促地方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問責追責和查處力度,完善政績考核體系,做到終身問責,倒查責任。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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