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通知明確,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經研究,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通知明確,摩托車(包括普通摩托車、輕便摩托車、教練摩托車、使館摩托車、領館摩托車)號牌工本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往來臺灣通行證(電子)收費標準由每本80元調整為60元;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補辦)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對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市場監管、財政、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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