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江蘇省灌南縣公路管理站舉辦學習班,專題學習《江蘇省普通國省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站黨總支負責人帶領學習并強調,學習貫徹《辦法》是公路部門當前的重要任務,要聯系實際深學細學持久學,做到融會貫通、與時倶進,不斷提升現代化公路管理能力與水平,更好地為人民群眾平安便捷出行服務,為建設“交通強國”服務。
為規范和加強普通國省道建設、養護和管理,促進全省公路事業高質量發展,適應經濟建設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江蘇省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江蘇省公路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江蘇實際,在全面總結經驗、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經過充分研究論證和修改完善,于2020年12月30日印發《江蘇省普通國省道管理辦法》,并將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22條,主要包括適用范圍、省市管理職責劃分、建設管理、養護管理、路政管理、新發展要求等內容。科學劃分了省和設區的市管理職責,明確界定了地方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責任,進一步落實了普通國省道發展新要求。
《辦法》明確了新建、改建、擴建普通國省道,應當按照公路工程技術標準同步建設路網監測工程、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等公路附屬設施;明確了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做好普通國省道兩側公路用地范圍外的綠化及其養護工作,滿足普通國省道綠化、美化要求;明確了縣(市、區)人民政府是普通國省道路域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要求省、設區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普通國省道綠色發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和服務品質。明確了縣(市、區)人民政府以及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公安、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的公路路域環境聯合整治職責。
站領導班子成員及站機關各部門負責同志參加了培訓。(通訊員:賀建東)
(新媒體責編:zfy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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