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保護廣大市民的健康,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遇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預警時,樂山市公安局將對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
據悉,該措施自2017年11月19日起2年內有效,過去有關規定與該措施不一致的,以該措施為準。
■限行時間
當樂山市發布重污染空氣黃色及以上預警時,臨時交通管理措施自預警公布次日零時起實施,至預警結束次日零時終止。
■限行措施
1
全天24小時禁止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在樂山市中心城區長青路、肖壩路、通棉路、佛光路維洪寺立交橋段、明月路龍橋立交段、九峰路、桃源路、濱江路北段以內區域道路上行駛。
2
每周工作日6:00至24:00,禁止國二排放標準及以下汽油車、國三排放標準以下柴油車(特殊車輛除外),在樂山市中心城區長青路、肖壩路、通棉路、佛光路維洪寺立交橋段、明月路龍橋立交段、九峰路、桃源路、濱江路北段以內區域道路上行駛。
3
全天24小時禁止過境重中型載貨車、農用車(變形拖拉機)進入樂沙生態大道、長青路與肖壩路信號燈路口、通棉路與成樂高速樂山北出口交叉路口、樂山高新進港大道大渡河一橋南端(高新區側)、大渡河一橋信號燈路口、桃源路、濱江路北段、佛光路維洪寺立交橋段、明月路龍橋立交段、九峰路以內區域道路上行駛。禁止駛入省道305線翰林路至省道305線維洪寺立交橋下路段。
4
公安機關將聯合交通運輸、城管、環保等部門,在通棉路與成樂高速棉竹站交叉口、省道306線樂峨路青衣江一橋(徐浩大橋)西端(靠近蘇稽)、大渡河一橋南端(高新區側)、省道305線市中區茅橋段與樂自高速茅橋站交叉口、樂井路馬兒山路口、省道104線樂五路與樂宜高速五通橋站連接線交叉口、夾江瓷都廣場執勤點、省道306線樂峨路與樂雅高速符溪站連接線交叉口、蘇沙路與樂雅高速蘇稽站連接線處交叉口,設置臨時交通管制或者遠端分流點,引導通往樂山市中心城區方向,且不超限超載、無改拼裝的重中型載貨汽車進入高速公路進行繞行,及時勸返農用車(變型拖拉機)。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機動車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環境監測及環境監察執法、城市管理執法及執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
◆公共汽車、長途客車、旅游客車、郵政專用車、運鈔車;
◆環衛、園林、市政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因市民生產生活需要發放《入城許可通行證》的車輛;
◆懸掛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