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 429臺/次違法車被查扣
昨日,市交運委執法支隊聯合多家部門,在鄭州東站周邊集中開展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
記者昨日從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獲悉,自6月29日全市啟動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全市已查扣各類違法經營、非法營運車輛429臺/次。
據悉,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綜合治理行動以火車站、高鐵站、新鄭國際機場等客流密集地為重點區域,以列車、航班、長途客車出發到達高峰期為重點時段,嚴厲打擊出租車拒載議價、甩客賣客、不規范使用計價器,長途客車不按核定站點停靠,以及私家車非法營運等重點違法行為。同時,交通運輸部門還強化與交警部門的配合,嚴查機(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非法營運。
電動三輪車拉客最高罰3萬
依據市公安、交通、城管、質監、工商等五局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管理的通告》,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被認定為機動車。
根據機動車管理相關規定,沒有牌照的機動車不允許上路,違法上路行駛的,由交警部門查處;利用機(電)動三輪車、機(電)動四輪車非法營運的,公安部門在對其違法上路行為加以查處后,還將移交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對其非法營運行為加以查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依據非法營運處罰標準,將對其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經營網約車須“三證合一”
開私家車私下從事網約車的行為也在這次綜合治理的范圍。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發現此類車輛,將予以扣留。如果想經營正規網約車,需要“三證合一”:首先車輛行駛證需要由非營運改為營運,并掛靠在正規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其次需要到客運管理部門辦理營運許可證;再次司機本人需要在客運管理部門辦理網約車從業資格證。如果三證不全就從事網約車經營,就屬于非法營運。
429臺/次違法營運車被查扣
自行動開始至今,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已查扣各類違法經營、非法營運車輛429臺/次,其中非法營運車輛122臺/次、違規營運車輛307臺/次,重點地區的非法營運、違規營運猖獗勢頭得到遏制,交通運輸客運市場秩序得到明顯改善。
下一步,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完善常態長效執法監管機制,著力提高整治實效性,繼續保持嚴查嚴管的力度,防止出現回潮反彈,為市民提供良好的出行環境。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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