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細心的駕駛人發現,人臉識別系統已經在交管部門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開始啟用。從交管部門了解到,作為全國首批試點省市之一,本市交管部門在全市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正式啟用了人臉識別系統,處理違法必須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人證合一,才能進入交通違法裁決等流程。
10月9日9時許,交警和平支隊泰安道大隊違法處理大廳內,窗口工作人員正在處理業務。“請出示您的身份證、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好的,請正視鏡頭。”窗口工作人員首先利用人臉識別系統采集當事人圖像、調取身份信息,然后系統自動與二代身份證讀卡器讀取的身份證信息進行比對。比對通過后,工作人員依次進行“三證”即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核驗,確認違法行為,打印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當事人簽字等流程,完成了交通違法裁決手續。隨后,導辦員帶領違法裁決后的駕駛員,在現場設置的“全民付”終端機順利完成了繳費。
為進一步遏制買賣駕駛證分,按照公安部交管局《關于嚴格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堅決遏制買分賣分行為的通知》要求,9月1日,作為全國首批試點省市之一,本市交管部門在各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正式啟用了人臉識別系統。交管部門表示,該系統的啟用,可以更加嚴格、精準地對違法駕駛人信息進行核驗,有效彌補了以往人工比對確定人證是否一致的漏洞和不足。但需注意的是,到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違法,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及機動車行駛證,同時應確認二代身份證、駕駛證均在有效期內且狀態正常。
買賣駕駛證分損害了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不僅嚴重擾亂交管部門正常依法處理交通違法,還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交管部門會同屬地公安分局已多次開展聯合治理行動。8月份以來,即已依法對12名買賣駕駛證分的違法人予以拘留、罰款處罰,同時教育驅離交管服務窗口周邊擾亂公共秩序人員50余人。下一步,交管部門將繼續與屬地公安分局密切合作,持續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嚴厲打擊買分賣分違法行為。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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