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獲悉,經北京市政府同意,2018年,北京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據了解,2018年是北京市公共交通票價第四個年度動態調整期。按照票價動態調整辦法測算,2018年地面公交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18元(其中,2018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8元,2015-2017年應累加合計0.1元),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同時,2018年軌道交通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87元(其中,2018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2元,2015-2017年應累加合計0.67元),也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
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北京市公共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及調價公式測算,地面公交和軌道交通票價都已達到調價啟動點,但綜合考慮全市交通運行總體狀況,北京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后決定,今年暫不啟動公共交通票價動態調整,相關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2014年,北京市在調整公共交通票價的同時,為提高公共交通定價政策的透明度,增強行業發展活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參照國內外票價管理經驗,出臺了《北京市城市公共電汽車和軌道交通價格動態調整辦法》。票價動態調整辦法的核心是讓公共交通價格逐步反映運營成本變化情況,理順價格機制,避免價格矛盾積累。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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