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記者了解到,為提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效率,山東省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協調7家醫院開通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綠色通道,保障符合救助條件的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助。
對于符合墊付條件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醫療機構將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標準以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所需搶救費用由醫療機構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機構申請墊付。
救助對象范圍為棗莊市轄區內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搶救費墊付情形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
適用情形包括:
一,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墊付差額部分搶救費用。
二,肇事車輛未參加交強險的,墊付全部搶救費用。
三,機動車肇事逃逸的,墊付全部搶救費用。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一般墊付受害人自接受搶救之時起72小時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如需墊付超過72小時的搶救費用,應由醫療機構提出書面理由,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根據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予以審核后,按照規定的程序予以撥付。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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