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12月6日晚,達州公安交警直屬二大隊在達川區東環南路路段開展酒駕查緝行動時,一名男子飲酒駕駛欲逃避檢查被執勤交警攔下。隨后,該男子居然拿出萬元現金企圖賄賂執勤交警,結果當場被交警嚴詞拒絕。
當晚21時左右,一輛車牌為川S LX1**的奧迪車駕駛人見前方有交警查酒駕,立即停車,準備調頭駛離逃避交警檢查,該駕駛人的反常舉動引起了負責執勤交警的警覺,懷疑車主可能涉嫌酒駕。執勤交警李志良立即上前,敲開車主的車窗,告知奧迪車主熄火下車接受例行酒精檢測,駕駛員見當時只有李志良一人,便從褲兜中掏出一疊人民幣(約1萬元)塞給李志良,嘴里不停說著:“兄弟,反正就你一個人,你就當沒有見過我,放我一馬吧。”說完便準備駕車離開現場。
駕駛人的行為被李志良當場嚴詞拒絕,并當機立斷利用對講機呼叫酒精檢測組交警前來對其例行酒精檢測。副大隊長曾璐立即安排執法組交警,對該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測試結果顯示該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為37mg/100ml,系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隨后,該駕駛員被依法給予以罰款19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交警還對其企圖賄賂交警的不法行為給予了嚴厲教育批評。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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