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管局官方微博近日發(fā)布的一則題為《關于違法停車并罩車衣遮擋號牌行為的探討》文章指出,針對違法停車同時罩車衣的行為,部分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違法停車”和“故意遮擋號牌”兩種違法行為對車主進行行政處罰,即罰款400元、計12分。
在去年年底北京公安交管部門進行的集中整治中,執(zhí)法民警表示,如果車輛停放在合法車位上,警察不會干涉罩車衣的行為。但違停的同時還給車罩上車衣,就要按照處理涉牌違法的標準來執(zhí)行。
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現在我們會發(fā)現有一些車主利用車衣的這種遮蓋性,把違停車輛進行完全的遮擋,它其實是故意地使用這種手段去規(guī)避承擔法律后果的,當然是要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這也具備相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tǒng)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三環(huán)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