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部署全省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
深入推進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是服務長江經濟帶建設的關鍵舉措,也是助推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不久前,省交通運輸廳等五廳局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明確爭取利用兩年時間建立健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長效機制,推動水運全面綠色轉型,全面提升船港城防污設施,加強全過程數字化監管,大力推廣港口岸電使用。
尤其,針對船舶污染物“裝不進、接不了、轉不出”等突出問題,浙江將優化重點環節設施、設備,提升接、轉、運整體處置能力。在船舶方面,在完成100至400總噸船舶改造基礎上,持續推進100總噸以下船舶改造,確保在明年實現本省籍船舶全面達標;在港口碼頭方面,各地將迅速開展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評估,今后新建和改擴建碼頭,必須按要求配置環保設施,堅決杜絕非法碼頭、不達標碼頭等問題。
目前,浙江建設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體系試點項目已入選交通強國建設優秀試點項目。其中,長興縣已初步建成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示范,在構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體系、推動港口轉型升級、提升水運發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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