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推進“信用本溪”建設制度化、規范化、長效化,本溪市出臺的《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于12月正式實施。
《實施方案》明確重點圍繞企業信用、環保信用評級、建筑工程質量、農產品(000061,股吧)質量、廣告發布、行風建設等行業和領域的信用評價情況建立企業及個人誠信“紅黑榜”。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在項目投資(含基金)、財政資金補助、申請國家發行企業債券、融資擔保、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準入、資質認定、貨物通關、評級評優、享受優惠政策和電子商務、環境保護、產品質量、食品藥品安全、消費品安全、安全生產等各環節、各領域的管理過程中,對列入“紅榜”的典型誠信市場主體,在項目投資(含基金)、財政資金補助、申請發行企業債券、融資擔保等方面,優先予以支持;在評優評先、政府購買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招標投標過程中,加分激勵;在會展、銀企對接活動中給予重點推介;采取減少日常檢查或抽查頻次等激勵措施;在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領域對誠信個人給予重點支持和優先便利。對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實施“綠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應先行受理,加快辦理進度。
對于因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行為等被列入“黑榜”的失信企業及個人,將依法依規綜合運用行政性等懲戒手段,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其中包括從嚴審核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從嚴控制生產許可證發放,限制新增項目審批、核準,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等機構,限制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限制參與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限制出境、購買不動產及乘飛機高消費行為。同時,還將引導商業銀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定價原則,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產保險費率,或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等服務。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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