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開展酒駕整治行動
為保障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暢通,近期,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持續開展了夜查集中整治行動,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并曝光了酒后駕駛典型案例。
2月3日,張某飲酒后駕駛渝HWXXX1小型汽車沿武陵大道向老城區方向行駛。19時45分許,該車行至武陵大道大通豪庭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張某的血液酒精濃度測試值為30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2月5日,尤某根飲酒后駕駛渝BZXXX4號小型汽車經舟白隧道往老城區方向行駛。20時30分許,該車行至雄鷹大道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尤某根的血液酒精濃度測試值為33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月5日晚,李某輝飲酒后駕駛鄂Q3XXX0號普通二輪摩托車經舟白隧道往老城區方向行駛。20時40分許,該車行至雄鷹大道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李某輝的血液酒精濃度測試值為72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2月5日晚,胡某林飲酒后駕駛渝HMXXX3號小型汽車經舟白隧道往老城區方向行駛。21時許,該車行至雄鷹大道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氣酒精測試儀檢測,胡某林的血液酒精濃度測試值為51mg/100ml,涉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對涉嫌酒駕的司機進行測試
民警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巡警溫馨提示:春節將近,親朋好友聚會增多,在飲酒助興后,請您一定謹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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