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福州航空獲悉,福州航空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費征收標準將有所調整。
此次附加費征收標準的適用日期為出票日期自2018年6月5日起。包括福州航空所有的國內航班。每位成人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費;兒童、按民航局規定享受優惠的革命傷殘軍人和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按成人正常票價10%購票的嬰兒旅客將免收燃油附加費。
燃油附加費須在旅客購票時與票款一并收取,燃油附加項目和標準在客票上單獨標示。旅客退票時,燃油附加費按實際收取金額退還旅客。
據悉,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費的恢復征收,與國內航油的綜合采購成本上漲有關。由于燃油成本是航空公司的第一大成本,燃油成本的上漲也對航空公司的業績有著直接影響。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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