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聯合印發《湖州市創建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該方案是湖州市創建國家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的指導性文件,它的印發實施對湖州市全力推進示范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湖州市是國務院批準設立的首個地市級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也是我國28個內河主要港口城市之一,內河水運在長三角區域經濟和城市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長期以來,湖州作為長三角地區重要的建筑材料供應基地,在傳統內河水運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水運結構不合理,港口資源利用率低,產業聯動不強等問題,轉型發展勢在必行。
2016年10月31日,經交通運輸部正式批復同意,在浙江省湖州市創建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使湖州成為目前全國首個、也是唯一一個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為了更好地融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及區域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湖州市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對解決全國內河水運發展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促進集裝箱河海聯運、推動內河港產城融合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的示范效應和價值,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轉型發展成熟經驗,帶動全國其他內河資源型城市轉型發展,按照交通運輸部要求,2016年11月,湖州市迅速啟動了《創建內河水運轉型發展示范區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
《方案》明確了示范區創建的“五個轉型”,即促進港口向集約化、專業化轉型,航道向標準化、網絡化轉型,運輸方式向集裝箱河海聯運、多式聯運轉型,行業發展向綠色、智慧、可持續轉型,水運經濟向港口、產業、城市融合協調發展轉型,以及八個方面主要任務、二十六項重點工作,同時明確了每項重點工作的牽頭和配合單位。《方案》為示范區創建工作提供了具體的實施路徑,具有很強的指導性和操作性,將對湖州內河水運轉型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下階段,湖州市將盡快建立督辦工作機制,梳理分解2017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將示范區創建工作列入市政府對縣區政府考核的內容,推進重點工作落地見效,同時對創建過程中形成的工作亮點和成效,及時總結提煉并上報。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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