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媽媽去了小姨家,8歲的他突發(fā)奇想騎著自行車要去找媽媽。按照騎行路線約17公里的路程,他走出約5公里就被交警攔下并通知了家長。
家長一不留神
孩子騎自行車不見了
19日下午6時30分許,晚高峰時段,西安交警碑林大隊文藝路中隊民警正在南稍門十字執(zhí)勤。這時,站在路邊的輔警陳冬發(fā)現(xiàn)一名七八歲的小男孩騎著自行車準備過馬路,立即上前攔下。詢問中,得知小男孩并沒有家人陪同,而是獨自騎著自行車準備前往辛家廟立交附近。看到這一情況,陳冬趕緊帶著小男孩找到民警邢智杰。
邢智杰在和小男孩的聊天中得知,他準備騎著自行車去辛家廟附近的小姨家找媽媽。在勸說的同時,邢智杰趕緊聯(lián)系了小男孩的父親。“大概過了不到20分鐘,男孩的爸爸就趕了過來,明顯感覺到他非常生氣,我們一再勸說,家長還是打了孩子兩下。”邢智杰說,家長解釋,當天下午孩子在位于西斜七路附近的小區(qū)院子里騎自行車,他一不留神發(fā)現(xiàn)孩子不見了,接到電話后急忙趕來,“我后來發(fā)現(xiàn)家長明顯是非常擔心,表現(xiàn)得非常激動,一氣之下把孩子打了之后也顯得有些后悔,我們勸說教育了一下就讓他們離開了。”
昨日上午,小男孩的父親帶著一面錦旗再次來到南稍門十字,對邢智杰及陳冬表示感謝。
看到未成年人騎自行車應及時勸阻
昨日,邢智杰介紹說,隨著共享單車的普及,未成年人騎自行車的現(xiàn)象偶爾也能看到,“尤其現(xiàn)在是暑假期間,家長也不可能隨時隨地看護著孩子,稍不留神就容易發(fā)生意外。”邢智杰說,按照《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關于非機動車駕駛人的相關規(guī)定中,明確了未滿12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騎自行車或人力三輪車上路行駛,“這件事情除了提醒家長應該注意之外,也呼吁廣大市民,在路面上看到年齡較小的未成年人騎自行車,應該及時勸阻。”
昨日,根據(jù)地圖導航,從西斜七路至南稍門十字的騎行距離約5公里,正常的騎行時間需要半小時,而從西斜七路至辛家廟立交的騎行距離約17公里,正常的騎行時間需要約1小時30分鐘。
7月18日,《陜西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簡稱《辦法》)出臺,并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行,明確“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自行車、未滿16周歲的學生騎電動車上下學。”
(新媒體責編:wb001)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tǒng)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三環(huán)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yè)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jié)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