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發布,本市交通大整治已向非機動車和行人延伸!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重點整治非機動車亂騎行、亂停放、“禁非”道路和區域通行、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和行人亂穿馬路等行為。近期,交警針對非機動車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集中整治,暫扣、扣留一批違法非機動車。下面這些違法行為你是否也犯過?請引以為戒,安全文明出行!
黃浦
8月2日上午10時左右,黃浦交警在太倉路馬當路口,對當事人張某勇實施的非機動車私自改裝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進行扣留非機動車的處罰,并對當事人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徐匯
8月2日7時32分左右,徐匯交警在龍華路宛平路口北約50米處,對當事人范某亮實施的電動自行車不按規定載物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同時,對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并要求其當即整改消除不按規定載物違法行為。
長寧
8月3日8時15分左右,長寧交警在虹橋路古北路路口,查處一起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張某平罰款50元。
靜安
8月3日9時2分左右,靜安交警在河南北路天潼路南約300米處,查處一起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平某清當場處以罰款50元,并告知上牌方法。
普陀
8月3日上午8時45分左右,普陀交警在真南路真北路口,對當事人李某偉實施的非機動車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閔行
8月2日8時31分左右,閔行交警在虹梅南路春申路路口東南角,對違法行為人鄭某英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作出予以暫扣電動自行車的處罰決定。
寶山
8月3日上午11時1分左右,寶山交警在牡丹江路友誼路口,查處一起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李某杰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決定。隨后,對當事人進行了普法教育。
嘉定
8月2日8時40分左右,嘉定交警在外青松公路民豐路南30米處,對當事人華某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并對當事人開展普法教育。
松江
8月2日7時34分左右,松江交警在松衛北松北約2米處,查處一起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葉某權作出罰款50元的處罰決定。
青浦
8月3日8時13分左右,青浦交警對當事人閆某在城中東路浦倉路口西約5米處實施的非機動車不按車道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并開展普法教育。
金山
8月2日8時48分左右,金山交警在錢商大街建圩路處查處一起機動車未懸掛號牌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徐某基所駕駛的輕便正三輪摩托車依法扣留,并移交支隊交通違法審理部門處理。
奉賢
8月2日10時9分左右,奉賢交警在人民塘路奉炮公路北約13米處,發現當事人祝某昌駕駛未經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先予以扣留非機動車,并對其進行法制教育。
崇明
8月3日7時45分左右,崇明交警在鳳凰公路鳳濱路路口東側發現一起電動自行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趙某永處以罰款50元,并對其開展了普法教育。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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