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山東省政府決定15條還貸公路到期后繼續收費,稱2013年山東省內政府還貸公路虧損138億元。財報顯示,去年前三季度山東高速營業收入52.6億元凈利潤17.2億元。其10年累計凈利潤137.05億元,被稱A股市“收費公路王”。媒體折算,山東高速員工平均年薪約13萬元。(1月12日《新京報》)
一邊是虧損138億元,明明已經超出法定期限還在繼續收費;一邊卻是凈利潤總額累計達137億元,員工平均年薪約13萬元,到底咋回事?其實這是兩筆賬。前者是行政賬,收費公路實行的是“統貸統還”模式,所有的貸款公路甚至包括在建的公路都“捆綁”在一起核算,出現虧損自然不奇怪。而后者是企業賬,一些經營效益好的收費公路,作為優質資產被剝離上市。收費公路本來就是一個“躺著把錢賺了”的暴利行業,這樣一來在資本市場獨領風騷也是理所當然之事。
問題是,天下為何有這樣的好事:公路的貸款修建與收費還貸是兩個不分可割的整體,現在卻硬生生被分成了兩部分,收費賺錢的部分交給企業經營,讓少數人大發其財,而虧損的部分交給政府,政府動用行政之力讓全體民眾埋單?癥結顯然在于:收費公路到底是什么身份。說它是企業,它卻處處受到行政干預和保護,比如動輒以紅頭文件的形式違法超期收費;說它是行政部門,卻又暴露出利益最大化的逐利本性,沒有公益性可言,相反,超高和超期的收費抬高了物流成本,影響了許多產業的發展。
歸根結底,所有問題其實都源于一個問題:收費公路的政企不分。許多地方的高速公路經營企業,都是一塊牌子,兩套人馬,一方面是企業人員,一方面是政府官員,可以說是典型的“政商合體”。這樣的人事架構,事實上已經注定高速公路公司是一個不倫不類的市場怪胎,既像企業一樣賺錢,又像政府部門一樣享受各種體制內的好處。那么,高速公路的改革究竟應從何處入手?不是表面上的超期收費以及高福利,而是要從根本上進行體制改革,實行政企分開,打破利益共同體。簡單來說,高速公路的最大毒瘤是,有一些人一手掌握著行政權力,一手又在高速公路上食利,把這些人從高速公路上“扔”出去,才是解決之道。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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