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轉變公安交管部門的工作作風,繼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服務質量,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磴口縣大隊以便民利民為出發點,采取“五設立”和“五推行”措施,著力解決廣大車主和駕駛人在各級公安交管部門辦理公安交管業務的難點、堵點和痛點,全面開展政務服務代辦幫辦工作,切實增強廣大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五設立”即:在車管所業務大廳設立代辦、幫辦服務臺,設立業務咨詢服務電話,派設導辦代辦服務人員,負責車駕管業務電話咨詢、當面咨詢、整理資料、協助引導群眾辦理各類車駕管業務,代辦幫辦各類車駕管業務及郵寄快遞業務等服務。在汽車銷售企業建立臨時牌代辦點,委托汽車經銷企業代辦臨時牌照業務。在違法大廳設導辦、代辦、幫辦人員,設立公開咨詢服務電話,幫助群眾進行違法處理業務咨詢、查詢,幫助、引導群眾在業務窗口、自助機、網上處理違章、繳納罰款等業務。在事故處理部門設導辦、代辦、幫辦人員,設立公開咨詢服務電話,幫助群眾進行事故處理業務咨詢、查詢,介紹事故處理程序和政策,指導群眾處理交通事故。在較大鄉鎮、蘇木設立公安交管工作基層服務組織“兩員兩站”機構,承擔鄉、村農牧民交通安全宣傳、交通違法、勸導等工作,委托代辦違法處理、車駕管業務等部分公安交管工作。
“五推行”即:推行“警企合作”、“警保合作”。利用汽車銷售企業、二手車市場、機動車安全檢測站、保險機構的場地、人員,設立公安交管社會服務站,委托企業、保險公司代辦車駕管業務。推行“警郵合作”。在郵政部門各鄉鎮、蘇木郵政網點建立“郵政代辦交管業務便民服務點”,委托代辦違法處理、車駕管業務。推行“警醫合作”。在縣級以上醫院建立“駕駛人體檢點”,逐步在較大鄉鎮蘇木衛生院建立“駕駛人體檢點”,辦理駕駛人體檢業務,讓群眾就近辦事。推行“警校合作”。在駕駛人培訓學校建立“駕駛人報考點”,委托駕校錄入駕駛人報考駕證信息,報考駕證人員無需再到車管所辦理。推行“警銀合作”。與建設銀行合作開發巴彥淖爾市交管業務電子支付系統,方便群眾通過電子支付系統在各業務窗口或遠程通過微信、支付寶、銀行卡等方式繳納車駕管業務牌證費、考試費、交通違章罰款等。(通訊員:胡松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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