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8時50分,朝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一大隊農村二中隊在桃花吐京沈線執勤中發現一輛遼NXXX號牌的金杯牌小型普通客車在路上行駛時搖搖晃晃、形跡可疑,執勤民警立即示意車輛停車,依法對其進行檢查。
打開車門的一瞬間 民警不禁發出驚嘆 “這超載太嚴重了,還都是5、6歲的孩子,太危險了!”
經核查發現,車內載有幼兒21名,載人(連同駕駛員李某)共計23人,超過額定乘員達到155%,屬于嚴重超員,駕駛員李某涉嫌危險駕駛罪。因李某駕駛的車輛為私家車,核載客量為9人,且未取得校車標牌和相關安全防護措施,通過實施將車內座位放倒的方式最大限度裝載幼兒上學,已構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和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
目前,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朝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刑事拘留,因送押至看守所時李志勇體溫達37.6,故對其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超員駕駛是對安全的忽視,更是對生命的漠視,切不可為之!
超員到底有多危險呢?
首先,車輛行駛狀態不穩定。
超員導致車輛超出其載重量,會增加在行車過程中的不穩定性,使得車輛慣性加大、制動距離加長,危險性也相應增大。
其次,容易爆胎、失控。
超員車輛極易因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轉向失控等事故。特別是交通事故、車輛自燃等意外情況發生時,超員會給乘客逃生、搶救傷員造成極大困難。
最后,無座乘客最危險。
超員乘客幾乎沒有任何安全設施保護,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如車輛側翻等),危險性不言而喻。
(新媒體責編:xmtq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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