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聊城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改革賦能興聊城”系列第6場新聞發布會,邀請聊城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服務中心主任王保峰同志、市委巡察辦副主任杜欣同志、市政府辦公室三級調研員潘玉峰同志和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呂克軍同志,東昌府區區委常委、辦公室主任、改革辦主任董勝軍同志詳細介紹這些部門服務改善民生的優秀案例。
在發布會上獲悉,為推進實施“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去年以來,聊城市公安局針對“相關立法滯后、頭盔質量不一、群眾抵觸情緒”等難題,大膽創新、探路破局,以“三牛”精神構建“愛心頭盔”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市縣城區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安全頭盔佩戴率從最初的不到10%躍升到85%以上,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同比分別下降了21.09%、26.09%、23.99%,據不完全統計,280名發生事故的群眾因佩戴了“愛心頭盔”未受到嚴重甚至致命傷害,“愛心頭盔”經驗被全省全國推廣,被作為全省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典型案例、被評為全市優秀改革實踐案例。
“市場+公益”社會化協同推進
實現安全頭盔配備從“少而劣”到“有而優”
引入“市場+公益”機制,從去年10月中旬起,與本市安全頭盔生產企業協作,首先在冠縣試點推行“愛心頭盔”,企業微利惠民提供安全頭盔,配套研發微信小程序,群眾掃碼向廠家支付20元押金即可獲得一年免費試用期,發生質量問題隨時更換、到期無條件退還,交警通過崗亭便利發放。全市共設置發放點176處,發放頭盔67萬余頂。會同市新媒體工作者協會發起“與熒光黃同行”聯盟,成員包括企業、社會組織、學校等38個單位和團體,形成了聯盟、公安交警和社會組織協同公益推進的良好局面,捐贈頭盔3.6萬頂。延伸推廣“一盔一帶一反光衣”活動,冠星集團等150家企業、學校為員工、學生加配反光衣62萬件。與推廣企業簽訂協議書,對頭盔質量、產品保險、押金退回、收款方式等問題進行明確規定,確保從法律制度上兌現對群眾的公開承諾。
激活四個安全治理陣地
實現安全頭盔推廣從“點上破”到“面上推”
聊城市委、市政府傾力支持,將頭盔佩戴率納入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和精神文明單位考核體系,市縣兩級創城辦下發通知進行部署,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頭盔佩戴率定期抽查通報。堅持企業自治,下發《關于加強校企領域交通安全頭盔佩戴工作的通知》,437家勞動密集型企業積極推廣。堅持社會共建,與市教體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交通安全頭盔佩戴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成立120支“家校警”護學隊,督促家長佩戴頭盔。堅持輿論引導,聯合駐聊媒體加強立體化宣傳,策劃活動百余場次,發布新聞、微文等1386篇,印發宣傳資料80多萬份。針對共享單車配備安全頭盔問題,聯合主流媒體督促運營商配齊頭盔,頭盔配備率已達95%以上。2021年6月10日,聊城市交警支隊支隊長呂克軍在“愛心頭盔”發放點向市民群眾講解頭盔對交通事故中對身體的保護作用。
“說理式”執法“遞進式”教育
實現頭盔佩戴從“被動勸”到“主動戴”
研發“智慧勸導APP”,制定“遞進式”教育勸導措施,開展說理式執法、勸導式教育,目前已教育勸導159.5萬人次。廣泛開展源頭勸導,督促重點用工企業、居民小區,落實安全頭盔勸導義務,在大型企業、居民小區推廣安裝智能門禁系統,從源頭上解決安全頭盔佩戴問題。強化案例警示勸導,高頻推出原創短視頻600余部,發布事故案例對比視頻近百部,并邀請事故當事人現身釋案說法。經過系列組合動作,騎行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成為聊城街頭交通文明新風尚。
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呂克軍在發布會上表示,為補齊法律短板、建立長效機制,聊城市正在修訂的《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應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未佩戴并正確使用安全頭盔的法律責任,這是全省16市首次立法進行明確。目前,該條例已經聊城市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3次會議審議通過,已報請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預計本月底審議通過后公布實施。在下步工作中,我們將繼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依法進行嚴格管理,全力保護好人民群眾的“頭等”大事、“頭頂”安全。(文/丁嚴濤 潘永華)
(新媒體責編:caizhuo)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