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凌晨,煙臺交警第五大隊接群眾舉報稱,在高新區海越路某超市門口有人違法酒后駕駛機動車。接警后,交警立即趕到現場,并對其駕駛員進行查處。
0時10分許,第五大隊民警到達群眾舉報地點后,當即對駕駛員孫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經檢測,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達到:74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經卡口數據比對及相關視頻證據佐證,駕駛員孫某承認本人存在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據了解,當晚孫某在家中喝酒,酒后因與女友發生爭吵,便駕車前往高新區尋找女友,在找到女友后,為解心中煩悶,便加大車內音響音量,進而煩擾到周圍住戶,周圍住戶報警。
目前,駕駛員孫某對自己酒后駕駛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煙臺交警第五大隊民警依法對孫某酒后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一次性記分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圖/文 王晨光 宋先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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