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通訊員 劉小滿)元月10日上午,常德男子羅首某因“準駕不符”、“駕駛證超期”兩項嚴重交通違法駕駛水泥罐車經過常德市城區時,被常德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依法現場查獲。
當天上午10時58分左右,大隊民警在城區柳葉大道桃花源路口附近開展百日安全行動,查糾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這時一輛牌號為湘J49××7的水泥罐車被民警攔下接受例行檢查。在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人支支吾吾,神色慌張。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駕駛人拿出了自己的駕駛證。經檢查發現,駕駛人名叫羅首某,常德市人,駕駛證顯示準駕車型為B2,到期日期為2018年5月18日,已經超期半年多。經過民警查詢得知,羅首某因交通違法為扣分超分未接受處罰,實際駕駛證已降級為C1證,已經不具備駕駛屬于重型貨車的水泥罐車資格。民警依法現場開具《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要求駕駛人到大隊接受處理。
羅首某因“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駕駛人在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非營運汽車”兩項交通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99條第1款第1項、第2款等規定,將面臨駕駛證記滿12分,罰款2500元并處15日內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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