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楊某來交警支隊二大隊替人處理交通違法 (監控視頻截圖)
楊某是一名“滴滴打車”司機,看到路邊有人的轎車因亂停被拖走,便“自告奮勇”替車主處理違法,用自己的駕駛證冒名辦理,并收取200元的好處費。事后,有車主向交警部門舉報楊某,警方一旦查實,楊某或將面臨相應的治安處罰。
近日,有車主向南寧市交警部門舉報,一名姓楊的司機充當“九八佬”,用自己的駕駛證替人處理交通違法,從中收取“好處費”。5月9日,交警支隊二大隊傳喚楊某前來調查。楊某承認確實有過替人處理違法的行為。最近一次是5月3日,他在中山路路口看到陸某的轎車因違法被拖走,待陸某出現時,他主動上前告知,并表示可以幫處理違法以及搭載陸某去取車。事成后,楊某拿到了200元的好處費。
警方經過調查取證,發現楊某有過多次替他人處理違法的行為,從去年10月起,楊某就陸續替多名車主處理交通違法,從中牟利。
“我知道錯了,保證以后不干這些事了。”5月12日,再次來交警支隊二大隊接受調查的楊某拍著胸脯保證。此時,楊某終于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相關條文。隨著警方進一步查實,楊某還將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負責處理此事的交警支隊二大隊副大隊長尹勝揚表示,楊某違法辦事給市民造成一種錯覺,以為其行為和交警部門有關聯,造成很不好的影響。事實上,交警部門一直對楊某這類“九八佬”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從2015年初至今,僅該大隊就已經查處了200多起用自己的駕照替人處理違法的行為,震懾了一批“九八佬”。
不過依舊有人頂風作案,警方將加大打擊力度,對類似行為嚴懲不貸。同時,警方提醒廣大車主,平時開車需遵紀守法,處理違法勿輕信他人,“因此引發的糾紛很多,有些人拿了車主的證件,甚至開了車主的車,就走了”。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車主還是需自己前往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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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新媒體責編: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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