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通訊員 王文斌)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及時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并接受考試,合格后記分予以清除,這是每一個駕駛人都應該知道、必須遵守的基本法律常識,但總有人我行我素,覺得不礙事就拖著沒有及時處理,依然駕車上路行駛,最終受到嚴厲處罰。
3月21日,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巡邏中隊在209國道857KM處,利用公安交管集成指揮平臺稽查布控系統,對歷史違法未處理、假牌套牌、超速超限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實施嚴厲、精準打擊。16時30分許,接到平臺系統預警信息,晉MPN2**小型轎車歷史違法未處理,正向卡口方向駛來,執勤民警立即嚴密布控,并成功攔截。
經查,駕駛人李某所持C1型駕照累計計分已達13分,至今未通過學習、考試予以清除,屬于超分期間駕駛機動車,經過嚴厲批評教育,民警依法扣留了駕駛證,并給予其罰款200元處理。同時要求李某通知車輛所有人,盡快到相關部門處理車輛違章,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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