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眉山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在網上巡查中發現,一網友在其朋友圈發布了一條辱罵交警的信息。經查,3月27日下午3點左右駕駛員李某將其車輛停放在彭壽街路邊,由于所停位置未施劃停車位,屬違法停車,被巡邏至此的直屬一大隊民警開具違停告知單。為泄私憤,李某在自己朋友圈發布了一條辱警信息,李某朋友圈網友對其進行留言,其言論已嚴重損壞交警形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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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李某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李某對自己在朋友圈發信息辱罵交警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在民警對其進行教育后,李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及時刪除了該信息,并向交警部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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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如駕駛員對交警處罰不服,可以按法律程序進行申訴、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在網上進行謾罵宣泄。朋友圈、網絡并非法外之地,一樣受到法律的監管和約束,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公安機關依法嚴懲。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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