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未達到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罰標準,但因見到交警查酒駕,達州宣漢男子官某在高速公路上棄車逃跑,且未拉手剎險釀大禍。5月5日,后悔不已的官某,主動到交警部門接受了多項處罰。
5月2日22時20分許,省高速公路公安局五分局十大隊民警在達陜高速公路宣漢收費站開展查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為統一行動,發現一輛川S牌照小型轎車違法停在高速路口的匝道上。
該車妨礙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交警立即上前檢查,不料該車駕駛員竟突然棄車逃跑。
執勤人員在追趕途中,發現該車正在往后溜,且車后不遠處有其他車輛等待出站,情況危急,警務人員向治華、田源、彭衛魏三人立即放棄追趕,趕緊跑上車拉上手剎,控制了車輛的后溜。原來,駕駛員官某(男,45歲)棄車逃跑時忘了拉手剎。
隨后,民警通過對車上的官某父親和妹妹進行勸說,官某很快返回事發地接受調查。在執勤民警通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對官某進行酒精含量測試時,測試結果卻是酒精含量為零,不屬于酒駕。
民警調查發現,官某是5月2日吃晚飯的時候喝了一瓶啤酒,夜間開車遇到高速交警在宣漢收費站口查酒駕,擔心自己被查,因為自己是某單位員工,害怕被查出酒駕后影響自己工作,所以才選擇逃跑。
駕駛員官某雖未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但因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停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且駕駛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被依法處以記9分、罰款450元的處罰,還被強制扣留了機動車。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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