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紅燈時,不少駕駛員會忍不住掏出手機,看看微信刷刷抖音。今后,這種行為也將被視作開車用手機的交通違法行為。昨天,記者獲悉,紹興交警部門已啟動為期2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對駕車時使用手機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昨天上午7點50分許,在越城區府山西路與環城西路交叉口,城區交警大隊章警官正在路口指揮交通。當路口東向西綠燈亮起時,一輛白色奔馳轎車依然原地不動,交警走近一看,發現駕駛員正在玩手機,沒有及時注意到信號燈的變化。章警官用身上的執法記錄儀固定證據后,讓駕駛員靠邊停車,并對其處以50元罰款。
章警官告訴記者,即便車輛處于停止狀態在等紅燈,車輛還是在機動車道上,駕駛行為并沒有停止。機動車道上的道路狀況瞬息萬變,隨時有可能發生意外,駕駛員的注意力依然要集中在車上,使用手機會分散駕駛員的注意力,當意外來臨時就會措手不及。另外,駕駛員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手機上容易忽視信號燈的變化,未能及時起步,會影響道路通行效率。
昨天早高峰期間,僅在府山西路與環城西路交叉口,交警就對6名開車使用手機的駕駛員進行了處罰。
據了解,6月10日至8月10日的2個月內,全省各地交警部門將在城市交通繁忙路口以及學校、醫院、商業綜合體等人群密集區域、周邊道路設置固定執法點。一旦發現駕駛人在行駛時使用手機,將立即固定證據,現場處罰。
與此同時,交警部門還將加大非現場查處力度,將電子警察、高清視頻監控、移動測速儀設置在燈控路口、易堵及事故多發路段,自動抓拍駕車時使用手機的交通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的,將處50至200元的罰款。駕駛時撥打或接聽電話的,除了罰款,還要記2分。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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