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交通網訊(記者 常玉坤 通訊員 李忠勇 畢博文)7月26日夜間,河北省井陘縣公安交警大隊縣城中隊按照市縣交管部門的安排部署,在392省道微新莊路段設卡開展夜查酒駕、醉駕、毒駕行動中,先后查獲袁某和李某兩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司機。
這天晚上10時30分許,該中隊民警發現一輛由3502路段開往縣城方向的黑色小轎車,即令其停車接受檢查。停車后,民警讓其出示駕駛證,他說:“忘了帶證”。經上網核查,該司機名叫袁某,民警詢問:“你喝酒了沒有?”他承認:“喝了。當晚在附近一個小飯館與朋友喝了酒,認為夜這么深了,你們不可能還查酒駕,再說飯館距離家僅有一公里多路,就僥幸開車回家,沒想到被查住了。”經對其作酒精測試,吹出的酒精含量為:115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到11時許,民警又看見從縣城方向開出一輛小型越野客車,令其停車后,該也稱未攜帶駕駛證。經對其作酒精測試,吹出的酒精含量為:149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經核查,該司機名叫李某,平山縣人,他開始說中午喝了啤酒,經民警再三詢問,才承認該在一個工地干活,當晚與朋友一起喝了酒。
袁某和李某均犯有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兩種違法犯罪行為。民警當場給二人作出現場筆錄,依法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機動車,并帶二人到醫院提取了靜脈血,責令其15日內到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井陘交警提示:夏季天氣炎熱,夜晚聚會飲酒較多,唿吁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堅決抵制酒后駕車,“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井陘交警將始終保持嚴厲打擊酒駕、醉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的高壓態勢,促使駕駛人養成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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