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跟電動車相撞,不管是誰的過錯,很多人可能會想,因為撞的是電動車,汽車多少也會承擔點責任。其實這個觀念是不對的。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一般是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來劃分,如果是一方的過錯導致事故發生的,那就要承擔全部責任,換句話說,電動車和汽車相撞,如果是電動車不對,那么電動車也可能全責。一起來看。
上午9點多,浙江嘉興的裘先生沿勤儉路開車去上班,在環城東路口跟一輛電動自行車刮擦。
奧迪車主裘先生:那個阿姨電動車突然斜插過來,擦到我車子,然后倒地了。
摔倒的騎車人是戴阿姨,68歲,下巴磕了一下,左腳膝蓋腫脹。電動車有損傷,而裘先生的奧迪車右側油漆有刮痕。
報警后,雙方到交警中隊處理。雙方本打算私了,但是不成功,因為戴阿姨的朋友要價太高了。
奧迪車主裘先生:阿姨也沒明顯外傷,買個傷筋膏藥吧,他說不行的,我只要錢就可以了,我說那你要多少錢,他說你要我說,五萬塊,你給嗎?
裘先生說,在他看來,自己是正常行駛,并沒有什么責任。那么這個事故到底是誰的責任呢?
嘉興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事故中隊指導員朱志超:經過調查之后,發現電動自行車,從路口啟動之后,想超越前面的電動車,往左側有變向的一個動作,然后跟左側的一輛機動車,發生刮擦,然后電動車摔倒。經過調查,電動自行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汽車沒有責任。
交警認為,這起事故起因是電動車變向,奧迪車主正常行駛并沒有過錯,所以騎電動車的戴阿姨要負全部責任。這樣一來,這起事故當中雙方的所有經濟損失,包括戴阿姨的醫藥費和裘先生奧迪車的維修費用,都要戴阿姨一方承擔。
奧迪車主裘先生:他們還是不肯簽字,因為我是無責方嘛,她們全責的話,要賠付我的車損費用,她們就不太愿意,后來他們自己走了。
26號,雙方再次協商。因為裘先生無責,保險公司不賠,所以修車費三千多塊錢要戴阿姨出。經過協調,最終,戴阿姨在事故認定書上簽了字,對于這個結果,戴阿姨不愿意多說啥。
戴阿姨:沒事,沒事。我拒絕說任何事情。
奧迪車主裘先生:我覺得交警處理得很公正,不能說誰弱誰有理,誰弱誰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能說我有保險,就應該我來負全責。
交警提醒廣大電動車主,一定要學一點交通法規,并且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出門要守規矩。
嘉興交警朱志超:第一個,能夠開啟轉向燈的,最好開啟,有些自行車、電動車沒有轉向裝置的,伸手示意。第二個,在超車過程中,盡量要觀察仔細,后方有沒有來車,或者周邊有沒有非機動車,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再超車。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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