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西省臨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攻堅戰暨酒駕醉駕專項整治中,查獲一起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駕駛員吳某受到處罰。
“我喝酒了。”當晚20時15分許,該大隊公路巡邏中隊在嶷山路某小區附近,截停一輛晉M牌號小型轎車,正要例行檢查時,沒想到駕駛員吳某直接開門下車,爽快承認自己喝了酒,被執勤民警帶回大隊進一步處理。
據了解,吳某當晚應邀去飯店參加一同學的訂婚宴,因為開車就一直沒有喝酒,可就在臨了時,有同學提議最后連碰三杯表示祝賀,礙于情面的吳某也很爽快地端起了酒杯,結果開車回家途中被交警查個正著。
經呼氣檢測,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4mg/100ml,達到酒駕違法標準,受到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嚴厲處罰。(王惠兵)
(新媒體責編:zfy2019)
聲明:
1、凡本網注明“人民交通雜志”/人民交通網,所有自采新聞(含圖片),如需授權轉載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
2、部分內容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30日內進行。電話:010-67683008
人民交通24小時值班手機:17801261553 商務合作:010-67683008轉602 E-mail:[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人民交通雜志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復制必究 百度統計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東路6號A座四層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號:京B2-20201704 本刊法律顧問:北京京師(蘭州)律師事務所 李大偉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130064號 京ICP備18014261號-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京)字第165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