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無牌照共享電動單車仍在運營 交管局曾緊急叫停
近日,北京街頭出現了一種紅黑色相間的共享電動單車,車輛尾端掛有白底黑字的“車牌”。記者了解發現,該款名為“電斑馬”的共享電動單車可用手機APP進行約車,但所懸掛的“車牌”并非交管部門核發的電動車車牌。對此“電斑馬”的客服人員稱,公司正在給車輛上車牌,“沒有車牌也可放心使用”。
街頭又現共享電動單車
近日,記者留意到,在北京街頭出現了一種共享電動單車,該款名為“電斑馬”的電動單車車身為紅黑色相間,車尾懸掛黑底白字E-BJ開頭的“車牌”,車輛的外形等與普通助力車無太大區別。
在“電斑馬”位于紅領巾公園南門的租車點,記者看到,該租車點共有8輛電動單車分為兩排停放在公園門口,車輛停放處的一角有一臺充電設備。據公園停車場收費人員稱,“電斑馬”并非近日投放在此,早在去年就已經投放,有工作人員專門在這里維護。
該租車點的“電斑馬”工作人員說,他們主要是負責維護這些車輛,給車充電。對于車輛是否有正規的牌照,是否合規等問他,這名工作人員表示,他并不了解這些,只知道車上掛有“牌照”。
記者了解到,“電斑馬”目前還沒有押金,車輛使用價格為8元/小時,每次使用需要額外繳納1元的保險費用,騎行結束后可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卡等進行結算。
交管局曾緊急叫停共享電動單車
記者在 “電斑馬”手機APP的安全注意事項中看到有相關提醒,“電斑馬提示用戶將速度控制在20km/小時以內”。不過,有用戶向記者反映,“電斑馬”在承載兩人的情況下,速度可以達到35km/小時。記者查詢相關法規發現,根據我國1999年發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GB17761-1999,以下簡稱“國標”)標準,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應不大于20公里每小時,整車質量(重量)應不大于40公斤,且具有腳踏騎行功能。
然而,記者探訪時看到,一名男性騎車者在載著另一名女性乘車者騎行時,“電斑馬”的行駛速度非常快,且騎行者沒有佩戴頭盔,而且“電斑馬”沒有自行車式的腳踏板。
今年3月7日,北京市交管局曾就共享電動自行車問題發布通報稱,“在朝陽、通州等地,一些共享電動自行車拆除了腳蹬,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國家標準,也未登記上牌,屬于違法上路行駛,交管部門已緊急叫停。”
未上牌電動車不可上路
“電斑馬”客服人員告訴記者,該共享電動自行車已經在北京市場已投入使用半年左右。現在在北京地區共投放了大約800輛電動車,且每輛車都擁有保險。
在使用方面,使用“電斑馬”電動車時無需交付任何押金,騎行人也不需要相關的駕駛證明。“電斑馬”電動車的使用費用收取方式是以小時為單位收取費用的,每小時8元。除了使用費用外,每次使用“電斑馬”時平臺都會另行收取一元錢作為騎車保險。
對于“電斑馬”是否合規的問題,客服人員表示,雖然“電斑馬”電動車現在還沒有牌照,但是這都不影響單車的正常使用。客服稱,“電斑馬”公司正在給車輛上車牌,“沒有車牌也可放心使用”。
對于客服的說法,北京市交通管理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沒有取得正規號牌的電動車是不可上路的,就算是號牌辦理期間,如果沒有取得臨時號牌,車輛也不可上路行駛。
今年2月曾有報道,北京市海淀交通支隊曾因“小蜜”公共單車沒有車輛牌照和其他不合規的問題,緊急約談“小蜜”公共電動單車相關負責人,并要求該公司將試點投放車輛全部收回。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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