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交警總隊獲悉,2018年,海南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緊緊依托“路長制”勤務機制改革,扎實開展“今冬明春”、“三年攻堅戰”、“百日安全行動”等各類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一批貨車超載、非法改裝、酒后駕駛、無證駕駛、不戴安全頭盔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
2018年1月至11月,全省共發生一般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462起,死亡782人,受傷2867人,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受傷人數分別同比下降3.8%、13.0%、6.9%,全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共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276萬余起。
重點違法查處
駕乘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查處量最大,達到10萬余起,占13類重點違法總量的70.2%。
(一)酒后駕駛。全省共查處酒后駕駛違法行為4836起,同比下降12.5%。
(二)無證駕駛。全省共查無證駕駛違法行為7385起,同比下降16.7%。
(三)貨車超載。全省共查貨車超載違法行為7576起,同比下降23.1%。
(四)非法改裝。全省共查非法改裝違法行為7541起,同比上升11.7%。
“三駕”、“三亂”等違法查處
全省共查處“三駕”、“三亂”、“兩闖”、“兩牌”違法行為113萬余起。
全省共查處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54225起。
交通違法行為分布情況
1查處交通違法數量前十位:違法停車、超速行駛、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違反禁止標線、違反禁令標志、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未按規定定期檢驗、安全設施不全。
2查處貨車交通違法前十位:未按規定系安全帶、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駕駛室內懸掛和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違反禁令標志、違法停車、未粘貼反光標識、亂鳴喇叭、違反禁止標線、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3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前十位:駕乘人員未按規定配戴安全頭盔、未隨車攜帶駕駛證、未按規定定期檢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違法停車、無證駕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違反禁令標志、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逆向行駛。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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