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近年來臺灣警察處理交通事故殉職或受傷新聞頻傳,分析原因,系與缺乏合格的安全防護裝備有關。為此,新北市警局率先采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讓警察能夠閃避,爭取保命的“黃金3秒”。
據報道,根據研究,當車輛時速達80公里時,每秒行進22米,也就是撞擊到60米以外的交通錐時,警察反應時間已不到3秒。
新北市警察局2017年制訂“處理隧道交通事故現場管制作業程序”,針對轄內設有車道管制號志(LCS)隧道,除隧道內車禍現場的管制外,在隧道口就開始警戒與交通管制,開啟警示燈及危險警告燈,以漸變段管制方式布設交通錐,引導車輛在隧道口就先減速并變換到安全車道行駛再進入隧道。
新北市警局更率先采用“交通管制預警系統”,其作用的原理是當有車輛因疏忽撞擊管制交通錐,即會觸發交通錐上的傳感器,觸發聯結所有的傳感器,將訊息傳回現場的主機,警察身上所佩戴的警報器便會發出聲光震動,借以提醒執勤警察注意閃避,爭取保命的“黃金3秒”。
(新媒體責編:news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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