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 控制投放量 多建停放區
清明小長假前兩天的深圳灣公園“車滿為患”,園方不得不在最后一天限制共享單車入園。借鑒這一經驗做法,4月12日下午,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發布《節假日共享單車交通秩序管理措施》,要求在重點節假日前一天,共享單車企業需將各重點區域(含景區、公園、重點商圈等)的車輛投放數量、運維調度力量以及區域負責人信息等向深圳交警報備。
據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已有7家共享單車企業進駐深圳,投放車輛約52萬輛。經過多次征求意見,4月6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聯合正式發布《關于鼓勵規范互聯網自行車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見》提出:“車輛投放規模與全市或者區域設施承載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業線上、線下管理水平等相適應。”
如何對企業投放規模進行控制?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回應,該委已制定相關措施,將加快推進各企業運營數據接入政府管理平臺,通過大數據分析,實時監控車輛分布和運行情況,監督企業及時做好車輛調度,避免局部區域過度集中。同時,該委將依據《意見》,要求企業及時向社會公布企業在用戶管理、運營服務、車輛維保及管理等方面的相關措施。
共享單車的快速發展,使深圳自行車道、停放設施不足等問題更為突出。“深圳基本沒有自行車道,自行車要么和行人爭道,要么和機動車搶道,險象環生。”深圳市民張先生說。
據了解,今年內,深圳擬建成自行車道100公里以上。新改建道路都要考慮自行車道的設計問題,現有部分人行道也將進行拓寬,把行人和自行車隔離開來。停放設施方面,深圳已完成首批1100余處自行車停放區的規劃建設,今年內還將計劃建成5000處自行車停放區,以滿足市民自行車出行需求。
此外,《意見》也要求共享單車企業需在住宅、商業辦公樓等非公共區域自建停放點。
同時,深圳市交委表示,將加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明確自行車通行、停放的規則,企業提供服務規范,對個人及企業違規行為的處罰機制等。深圳市交委還將建立相應制度,對企業服務質量定期評價,形成負面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政府還將從車輛規模、設施容量、市民出行需求等方面,對共享單車展開滾動評估,作為完善政策法規的重要參考依據。此外,深圳市交委將通過視頻、海報、公益活動等方式,普及自行車交通法律法規,引導市民文明騎行、有序停放;要求企業利用APP等方式加強自行車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用戶形成良好的出行習慣。(呂紹剛、史抒逸)
(新媒體責編:zs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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