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的出現有效打通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給市民的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但隨之而來的違規停放、違規騎行、盜竊私占、涉自行車事故等問題日益凸顯,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
對此,深圳交警與在深各共享企業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聲明中明確了共享單車用戶涉嫌交通違法將會被處以“停用”處罰。
5個月涉共享單車8死9傷
深圳交警介紹,2017年1月1日至今,深圳市共發生涉及共享單車一般程序交通事故15起,造成8人死亡、9人受傷,分別占全市涉及自行車事故數的20.83%、29.63%和16.67%。
而在5月22日至28日深圳交警開展的交通文明秩序“十大整治”第一周中,查獲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共計12300宗,其中涉共享單車5960宗,占48.46%。
大數據表明,共享單車的違法行依然嚴重。
警企聲明欲建長效機制
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市非機動車的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非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深圳交警通過與在深各共享企業的充分溝通協商,深化共享單車用戶誠信機制運用,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
聲明旨在推動企業積極動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企業在引導用戶樹立安全文明用車理念方面的作用,努力在深圳形成安全、守法、規范、文明使用共享單車的良好氛圍。
具體內容
一、6月1日起,深圳交警將定期把在深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數據共享給在深各共享單車企業,各共享單車企業在收到數據5個工作日內統一對相關違法行為人采取停用措施:
6月1日起,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1次的停用1周;
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2次的停用1個月;
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二、共享單車企業將嚴格按照前款規定落實相關停用措施,深圳交警會定期對企業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過電話(0755—83333333)、微博、微信等方式的舉報,對未按規定執行停用措施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向社會曝光,并抄報政府相關部門。
三、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為過渡期,期間企業對相關用戶僅作提醒,2017年7月1日起嚴格按規定采取停用措施。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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