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交警支隊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7月1日起在揚州道路上發生的交通違法曝光,不但要按照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進行罰款,還將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實行記分管理。
此前對于一些私家車的輕微交通違法,可以只罰款不扣分,此次全面記分后,市民交通違法將不僅面臨罰款,還可能因為滿12分被扣駕照回爐學習。
對于從嚴記分后,可能會有市民找黃牛代辦買分的情況,揚州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在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的過程中,發現一年內同一駕駛人處理非本人所有的3輛以上不同號牌機動車,或者3名以上的駕駛人(含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為同一號牌機動車接受違法行為處理的,暫停其違法處理業務,并對其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行為進行調查。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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