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深圳非機動車的交通秩序,從6月1日起,凡行人、自行車、三輪車等非機動車涉嫌違法行為,違法人將被“停用”共享單車。僅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7537宗,羅湖區的深圳南東路、東門路查處的數量最多。
6月1日,深圳交警聯合在深共享單車企業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對在深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人采取“停用”措施:6月1日起,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1次的停用1周;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2次的停用1個月;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據介紹,6月1日至11日深圳交警共查處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17537宗,其中涉自行車交通違法5768宗,屬共享單車的3165宗,占涉自行車交通違法總量的54.87%。其中ofo小黃車和摩拜的用戶被查處的最多,分別是1392宗、1385宗,占共享單車違法總量近九成。
深圳交警通過大數據分析,非機動車違法時段大多集中在早晚高峰時段,早高峰8點至9點違法現象最為突出。違法行為也集中體現為駕駛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和占用其他車輛專用車道,占總數的八成以上。其中深圳交警還記錄了一宗因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違法行為,該行為人也將會被警告,面臨被禁止使用共享單車的“處罰”。從大數據得出,違法人以男性為主:2376,占75.07%,女:789,占24.93%,而年齡段主要體現年輕化,20-35歲居多。
深圳交警已于6月5日、12日分批將6月1日至11日在深涉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數據,共計17537宗,通報給了各共享單車企業,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要求各共享單車企業分批對相關違法行為人采取停用措施。由于6月1日至7月1日為過渡期,企業對相關用戶僅作提醒,對7月1日以后的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人將嚴格按規定采取停用措施。
(新媒體責編:wb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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