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高速公路第一支隊一大隊執法人員在G7521渝筑高速公路接龍北收費站開展“兩客一危”專項檢查時發現,一危化品運輸車輛現場無法出示危險貨物運單,執法人員遂通知承運公司相關負責人到隊接受進一步的調查詢問。經查,該車所載貨物為工業用液氯,屬于劇毒危化品,承運人為重慶某物流有限責任公司,本次運輸并未按要求制作危險貨物運單。該公司認為劇毒化學品運輸只需按照公安機關要求辦理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即可,從而忽略了制作危險貨物運單并隨車攜帶的要求,執法隊員遂依法對該公司做出了行政處罰并將相關情況抄告屬地交通主管部門。
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普法宣傳,重點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涉及危化品運輸企業需要落實的事項進行普法宣傳。并強調了危險貨物運單的重要性,落實運單制度有利于強化運輸環節的各個主體的責任劃分,是對安全生產的保障,要求該公司要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提高人員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主體責任。
下一步大隊將持續強化危化品運輸車輛執法監管,持續在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要收費站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全面排除危化品運輸車輛安全隱患,著力營造良好道路運輸秩序。
(新媒體責編:w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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