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深入推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近日,“共享頭盔”在廣東各地出現了。據悉,目前全省共有130個警保共建的交通安全勸導站,配備了3C認證的優質頭盔,供途經有需要的市民共享使用。其中,廣州共有7個投放點�,F階段,在廣州借“共享頭盔”無需繳納押金。“共享頭盔”使用時長是48小時,借出后需在48小時內歸還到原處,即在哪個投放點借出,就要在哪里歸還。
公眾想必還記得,公安部下發通知開展“一盔一帶”行動之后,在5月份頭盔一度一貨難求、價格飆漲。壓力之下,官方迅速修正,強調“暫不處罰騎乘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繼續以宣傳引導為主。”可即便如此,某些暴露出的問題仍舊是客觀存在的。比如說,頭盔局部的供不應求,以及部分電動車主慣于不戴頭盔等等。置于這種背景下,共享頭盔應運而生,可以說是正當其時、確有必要的。
通過交通安全勸導站投放共享頭盔,大致有兩個方面的考量:其一,將之作為“宣傳教育”的一部分,引導車主遵守法規、佩戴頭盔;其二,實實在在給駕乘人員提供安全保護,避免其繼續冒險上路發生不測。眾所周知,參與公共道路交通,情況瞬息萬變。哪怕佩戴頭盔的人多一個、佩戴頭盔的時間多一點,也是有意義的——從小處著手,“積小勝為大勝”,長遠來看,這必將促成整個駕乘習慣、交通安全的大改觀。
需要厘清的是,共享頭盔盡管貌似是“共享經濟”的新實踐,但其與共享汽車、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等是有本質區別的。后者是以贏利為目的的商業項目,而共享頭盔則更像是助力公共交通安全的公益行為。“頭盔”由企業捐贈,無須繳納押金、免費使用,這種種細節都表明了,“共享頭盔”還是屬于公共普法宣教、守護市民駕乘安全的公益活動。交警部門深度參與其中,這同樣可算是積極履職、前置履職的有益嘗試。
當然了,應該承認的是,至少現階段來看,“共享頭盔”還存在許多不足,其覆蓋度、便捷性、認可度、使用頻率等指標,都還處于極低的水平。對于一項初步試水的新事物,我們自然要保持耐心和包容。然而,若是要真正讓“共享頭盔”發揮更大作用,那么就必須直面很多根本性追問——誰來主導?錢從何來?團隊怎么建?項目目標怎么定?凡此種種,都必須深度梳理、給出詳細方案才是。須知,共享頭盔在小范圍試點和大規模展開,完全是兩個概念。
“共享頭盔”,到底有著怎樣的預期設定?是過渡期的應急之舉,又或者是具備長遠使命、廣闊空間的“大項目”?是繼續在警保共建的大框架內借勢運營,還是逐步轉化為嚴格意義上的市場化、商業化運作?回答好這些疑問,共享頭盔才有一個清晰的未來,才能更好扮演自己的角色為市民服務。
(新媒體責編:zfy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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